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2.1%,非食品价格上涨1.8%。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微涨0.1%,但是去年为环比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1%。
对比3月份数据,CPI总水平同比增速高出0.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同比增速高出0.7个百分点,环比则少下降0.6个百分点,非食品同比增速与上月持平。
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2%。其中,城市上涨7.8%,农村上涨8.8%;食品类价格上涨21.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4%,衣着类价格下降1.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3%,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3.5%,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6%,居住类价格上涨6.6%。
国家统计局的分析认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处于高位。这既与上年4月份的低基数有关,又与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导致国内食品价格居高不下有关。当前仍需要密切关注未来的价格走势,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年内回落判断不变
虽然4月CPI同比增速超出此前市场大部分机构8.0~8.4%的预测值,但是通过比较历史数据及各分项数据,可以发现,4月份的物价上涨仍保持在历史平均水平,所以我们维持年内物价前高后低的判断不变。
4月份CPI同比上涨8.5%,其中翘尾因素约为5.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3.2个百分点,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得到的新涨价因素预测值为3.1个百分点,略低于实际值,考虑计算误差的影响,实际4月份新涨价因素仍然保持在历史平均水平。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涨幅近期一路下跌,由此带来市场对于4月份CPI数据乐观预测。虽然实际值仍然偏高,但是代表终端价格的食品价格增幅最终会受到批发价格影响而逐渐回落。
目前国内农产品价格趋稳有利于CPI增速的逐步回落,加上翘尾因素也将逐渐消除,年内将从目前5%的水平回落到2%以下,而新涨价因素从目前3.2%水平,将缓慢上升至5%左右的水平,年内总体物价水平将下降到约5.5%的水平。实现全年CPI同比增长4.8%的目标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