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000960)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4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锡业转债”),截至2008年5月14日锡业转债期满一年。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锡业转债”付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方案
“锡业转债” 付息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1.3%,第二年1.6%,第三年1.9%,第四年2.2%,第五年2.5%。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存款利率,则锡业转债票面利率从调息日起按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上调的幅度向上调整(调整幅度为调整后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与调整前相比的净增加额)。
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加息使锡业转债第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在调整后将高于3.81%,则锡业转债票面利率的累计升幅(指调整后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与首次调整前一日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相比的净增加额)以不超过1.31%为限,不再继续向上调整。
可转债票面利率调整日之前(不含调整当日)的利息仍按原票面利率计算,不追溯补偿。
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存款利率,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不作变动。”
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07年5月19日、2007年7月21日、2007年8月22日、2007年9月15日、2007年12月21日五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对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每次均上调0.27个百分点。
因此,公司分别发布股2007-021号、股2007-026号、股2007-031号、股2007-033号、股2007-047号公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调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其中:股2007-021号公告将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上调为:“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1.57%,第二年1.87%,第三2.17%,第四年2.47%,第五年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