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达4.25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合作示范区
【《财经》网专稿】广西自治区代主席马飚在1月19日召开的自治区人大会议上透露,《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获国家批准实施。他表示,这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标志”。
《财经》记者获悉,2007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审议通过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并于2008年初递交国务院审批。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准了该项规划。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定位于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意在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和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小面积局部试点不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由北部湾地区的北海、钦州、防城港,和广西首府南宁“三港一市”行政区域共同组成,陆地面积达4.25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人,为目前国内面积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合作示范区。
知情人士透露,广西最初提出组建“北部湾经济区”方案,系由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提议拟定,当时还计划在大的“北部湾经济区”中规划出一部分发展“北部湾新区”。“北部湾新区”范围集中于一些特定区域,包括沿海产业带、核心开发区、高速公路交通轴等关键区域。为获中央审批通过,“北部湾新区”面积曾一再收缩,由起初的5863平方公里规划缩小到1983平方公里。
最后,在“北部湾经济区”中设立“北部湾新区”的设想虽未获批,但就“北部湾新区”所要求的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却被批准扩展到整个4.25万平方公里的“北部湾经济区”内施行。
“北部湾”指中国的广西沿海、广东雷州半岛、海南西部,以及越南的东北部所围成的海域,俗称“两国四方”。2004年,越南提出“环北部湾经济圈”;2006年7月,时任广西党委书记刘奇葆提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超越地理延伸了环北部湾地缘经济概念,使得这一合作涵括中国、越南以及隔海相邻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文莱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