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法学院副院长、广东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等专家提倡,由当前分类所得税制发展为综合所得税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办法和计税办法是分离的,也就是说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划分为11项,按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计征。这种单独征收调节收入的作用有限,而被推崇的是将个人收入综合后再统一征税。
安体富认为,推行综合所得税制的基础,是应先解决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就需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采用纳税人永久单一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