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飙升开始吸引逐利资本的疯狂涌入。在这个原本还很荒凉的岛上,一个漫无规则的金融系统被迅速搭建起来。林克昌说,即便有规则,也没有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夜间,海南成立了20家信托投资公司,35个城市信用社,此外还有一批股份制、会员制的金融性公司。它们除了为地产公司提供贷款,自身也做房产投资。
并且,内地的银行也看好海南房地产市场,纷纷将资金投向海南。
公开资料显示,到1996年末,海南全岛的金融机构有2600个,平均每1万人中就有金融从业人员39.6人。
另有数据显示,到1998年底,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压在海南地产的资金有430亿元。
追逐地产的每一分钱都热得发烫。其中表现为高息拆借尤为严重。
所谓高息拆借是指金融系统内部资金的短期调借,同时要承担高额利息。夏明文说,当时很多银行或非金融机构相互拆借资金,然后请人或建立投资机构用这些资金进行短期炒房、炒项目、炒地皮。
从建省至1996年末,海南有拆借资金600亿元,投入房地产。
“当时拆借的利息达到20%以上。”夏明文说,一开始很多金融机构基本都能轻松归还本息。
金融系统中的另一个隐患是多重抵押。
美华大厦位于海口市海秀东路与龙昆北路交叉路口。这个大型购物中心在修建到18层,成为了一栋烂尾楼。后调查发现,美华被多重抵押了15次,共有债权人28家。
类似这样的多重抵押和连环债务的大楼,在海南至少还有415宗,涉及原报建面积1438万平方米。林克昌说,近10年时间这些大楼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他”的债权债务关系,甚至还引起多角官司。
尽管法律早已规定不允许多重抵押的贷款行为,但在海南无法奏效。
原海南省委书记阮崇武说,那时银行监管体系尚处薄弱,抵押贷款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现象,造成了贷款程序异常混乱。
夏明文记得当年海南甚至有一种说法,“谁遵守规则,谁就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