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在过去的5年里,发改委有效地对粮油、钢材、成品油、燃气、化肥、生猪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了掌控,保持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在GDP年均增长10.6%的情况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仅上涨2.6%。
据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在过去的5年里,发改委首先是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实行重要商品价格实时监测。密切关注粮食、石油、钢材、有色金属、水泥等重要商品国际国内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开展价格应急监测调查。
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期间,启动对相关重要商品和服务生产、销售、库存和价格的日监测制度;2004年起对稻谷、2006年起对小麦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对化肥生产用电和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免征化肥生产环节增值税;及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相关商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合理把握出台政府调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在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期间,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的出台,适当降低部分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水平。
其次就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特别是在资源性产品价格、环保收费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包括:改革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起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改革电价形成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水资源价格体系;改革煤炭、供热价格机制,推动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在煤炭产运需衔接过程中取消电煤限价措施;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会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实现了排污收费标准的四个转变;改革交通运输价格机制,扩大航空运输企业定价自主权,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