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结算中心”构想在当地还存在很大争议。
首先,“如何确保医院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出现拖欠的处罚和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海南卫生厅有关人士提出疑问,即“结算办公室”要按时把医院上缴的收入,支付药品供应商的货款,但医院如果有各种借口没法上缴收入,“结算中心”怎样(因为无权)对一个“事业性”医院作出处罚?
相比此,海南卫生厅厅长白志勤更担心“本来支付货款是市场环境中的合同约定,如果由政府出面组建结算中心,涉嫌政府干预市场,”“政府角色更多是监管,而不是直接介入。”白对记者表示。
“医改特区”不“特”的困境
海南模式之后,我国各地又进行了各种的创新。先后出现了“四川挂网限价模式”、“上海闵行模式”和“南京药房托管模式”等。而海南模式因为鲜见创新措施,而不再被人关注。
“集中招标采购是新医改的方向,而搭建网络或中介平台是肯定的,但关键是由谁来搭建?”一位海南当地人士指出。
目前,药品集中采购包括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在模式上存在两种态度和两种路径,即政府主办和市场主办。简单而言,就是招标平台是政府直接操办,还是由在市场上竞争产生的商业公司或非营利性中介组织。
“商业机构是营利性的,会增加招标成本。出于利益考虑,可能会和医院和药商相关勾结。”反对市场主办的观点,主要来自于卫生行政部门纠风办有关人士。
“但政府主办招标平台,也是要有运行成本的。”海南当地一位人士对此不赞同,并举例解释,如广东目前药品招标平台建设,前期政府财政投入百万元后,后期运行费用仍来自于采购收入提成。
而海南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属于“市场主导”模式。
“既然是招标,就说明药品是商品。不能因为其有特殊性,而不遵循市场规律。”白志勤对记者表示,招标采购政府应该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直接去做,包括搭建招标平台,不该由政府直接举办,而应该是通过市场机制,竞争产生这个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