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十余年的两岸石油企业勘探合作,终于重新启动。
6月12日晚,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北京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中海油和台湾“中油”的合作,将再度续约2年,至2010年,重启台湾海峡油气的勘探工作。
其透露,在这月初,台湾“陆委会”已正式通过关于台潮海域的续约文件。
“本次将对拖延以久的‘台潮海域’的油气继续探勘,并将合作海域扩大至南日岛盆地。”台湾“中油”副总朱少华告诉本报,“最初合约是签到2006年,之后延续至今年,这次是二次续约。”
二次续约是因为双方在规定期内并未完成目标。这场谈判源自1994年,8年后签订两岸首个石油领域的合同,原计划在4年内开采三口井,但6年过去,双方只钻勘了一口井,发现下面并无油气,第二口井的钻勘也至今迟迟没有下落。此外,对于另一处“南日岛合作草案”,被当时的台湾“陆委会”一搁就是6年。
海上石油勘探耗资巨大,且由于勘探区位于台湾海峡,难免历经政治、经济的坎坷。
两岸公营首度合作
这是海峡两岸公营企业的首度合作。
2003年2月,两家公司在前后协商合作达8年后,首度在海峡两岸成立大型合资公司,名为“台南潮汕凹陷石油作业公司”,从事海洋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作业。
这个合资公司双方各占50%的股份,在第三地维尔京群岛注册,办公地点在广东深圳。根据2002年签订的合同,双方按当时的物价、规划,各出自2500万美元,预计4年内打三口井。
“在中海油的人当总经理的时候,台湾‘中油’就负责财务,两年后对调,这样可形成有效监督。”中海油一位参与合作的高管介绍。
双方合作勘探的区域位于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分海域,近东沙群岛北边,海上区域的总面积达15400平方公里,距离广东省汕头市和台湾省高雄市各约150公里。双方以东经118度为中心线,东侧7600平方公里的权利属台湾地区,西侧7800平方公里属大陆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