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关于化肥类产品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通知》,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类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价格为基础,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税率为100%。但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张福锁认为,“前几次调整出口关税,每次都只调了一点点,起不到多大作用。”(4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事实上,国家从2007年6月至今已先后四次调整化肥出口税,是调整钢材出口关税之外,其调整频率最高的税则。特别是从2007年下旬开始,国家为了给愈演愈烈的化肥出口热潮降温,一再调整出口关税额度,不断出台新的关税政策。但是,从零的突破直至100%的“四级跳”,关税政策的频繁变动受到的质疑多于赞赏,有人甚至认为,尽管政府已将关税调到极限,也无法完全抑制住化肥企业的出口热情。
不可否定,近年来,我国化肥出口有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所占份额逐年增加,高额的出口关税必然影响到国际化肥供应量,完全有可能引起国际价格进一步上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是农业大国,化肥又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物资,化肥必须以满足内需为主,满足出口为辅。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就表示,去年4季度以后,化肥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国家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化肥价格,并明确表示其中一项就是严格控制化肥出口,提高尿素、磷酸二铵出口关税,对磷酸一铵等国内短缺的化肥品种开征出口关税。
从总量上看,我国大部分化肥品种产量充足,只要有效控制出口,完全能保证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然而,由于受国际能源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国内、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差异不断扩大,推动了化肥出口大幅增长。应当说,化肥出口的利润很高,可以说是暴利,如磷酸二铵的国际价格已高达1000多美元/吨,而国内限价才4000多元人民币。今年前两个月尿素出口171万吨,同比增加250%,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分别出口25.9万吨和31.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80%和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