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质检所对广州地区销售的气雾彩带产品进行了一次质量检测,检查结果令人震惊:被抽样送检共有八个品牌的气雾彩带产品,竟然有六个品牌不合格。今天上午,中国包装联合会气雾剂专业委员会联合广州质检所,对外公布了检验结果。
据悉,品质合格的气雾彩带,必须具有“阻燃性”,也就是说是不可燃烧的。而不合格产品的成分一般是高分子化合物,含有二甲醚、丙丁烷(液化石油气)等易燃化学品,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
2006年5月,山东省发生了气雾彩带在婚礼现场被点燃,造成新娘被严重烧伤的恶性事件。中央电视台“质量播报”栏目对事件进行了专题报道,一时间全国多个地区禁止了气雾彩带产品的销售!
事发后气雾剂专业委员会会同各生产企业和有关专家紧急磋商,认为这次事件绝非是孤立和偶然的——近年来全国各地消费者由于使用易燃或伪劣的彩带产品造成伤人事故已多次出现。
“新娘婚礼被伤事件”推动了行业标准制定的进程。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具有国际水平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气雾彩带》于2007年初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并公布实施。标准严格规定气雾彩带产品的“燃烧性”为“不可燃”、“充填率”不得低于40%,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顺应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潮流。
然而,强制性行业标准BB0046-2007《气雾彩带》正式实施已经有近一年时间了,但是易燃的彩带产品依然在市场上销售,一些不法企业仍在生产着质量低下、具有危险性的易燃彩带产品。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时常获知各地工商执法部门打击不合格彩带产品的消息,从一个侧面反映社会公众还没有意识到这种经常被用在庆典上的易燃气雾彩带所具有的危险性。
2008年4月,受全国包装标准化委员会的指派,中国包装联合会气雾剂专业委员会委托广州质检所对广州地区销售的气雾彩带产品进行了一次质量检测,共有八个品牌的气雾彩带产品被抽样送检,整个抽样过程邀请了《广州日报》的两位记者进行了全程跟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