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表示,草案是在对北亚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基础上,作了周密的财务分析和法律论证,广泛征求债权人、出资人的意见后制定的。如果草案未能通过,北亚将直接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债权人将只能获得很少的清偿,出资人将损失殆尽。根据草案,如果1月28日清算,出资人平均清偿率只有13.9%;而破产重整后平均清偿率可达38%,并有可能获得二次补偿。
许多投资者疑惑的是,10股送2.8股是不是股改对价?
清算组当场回答:出资人权益调整是草案的一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并不是股改,而是破产重整中对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差别对待。送股比例参照已股改的ST公司的平均送股比例。
既然不是股改,为何要参考ST公司的股改对价?
清算组表示,破产重整后北亚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股改,考虑到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出资人调整中送股,将不再向流通股股东送股。清算组并未说明将来股改时是否有其他方式的股改对价。
根据草案,在破产重整后,大股东哈尔滨铁路局(下称“哈铁”)将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北亚注入优质资产,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左右。送股之后再缩股,清算组表示正是为了便于破产重整后的北亚定向增发以获得资产注入。
有投资者追问,10股缩2.8股的依据何在?清算组在会议上未给予解答。据栾兆斌等自然人股东反映,此前他们前往北亚咨询时,清算组告知这是重组方的要求。
那么,缩股后定向增发时,是以北亚停牌前20天计算增发价格基准,还是以缩股比例的加权价格计算?
栾兆斌等自然人股东表示,在会议前他们前往证监会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按惯例都按加权价格计算。
清算组有关人士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会按加权价格增发,称增发价格尚无法确定。
哈铁副局长任组长
散户存疑清算组合法性
在投票前,数十位自然人股东对清算组的合法性提出疑问。一位自然人股东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说,他们曾被告知清算组组长是陈京生。“陈京生就是北亚大股东哈铁的副局长,哈铁是北亚的大股东,欠有北亚债务,而将来的注资方也是哈铁。”这位自然人股东还表示,清算组成员王生也来自哈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