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证券公司两条例
针对国务院日前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昨日有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或预示了一个重要信息,即等待多时的融资融券业务,或已迎来启动的合适时机。
融资融券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继2006年出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后,此次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融资融券业务规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种种迹象表明,等待了一年零八个月的融资融券业务已迎来启动的合适时机,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已全面就绪。此前更有媒体爆料称,首批获准开展试点的券商名单将在本月公布。
业内人士指出,融资融券开放后,将带来众多好处。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西南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周到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招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赵斌认为,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可能。
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认为,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与此同时,也有业内专家表示,融资融券能够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并建立下跌市场中投资者盈利模式,这两点是彻底改变当前市场的根本动力。甚至还有专家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实施将是我国股票市场根本性制度的改革,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性质相当,很可能成为下一轮良性行情的启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