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交所最后一只股改权证——南航认沽权证存续期满。近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目前市场关注的股改权证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3年时间发行21只权证产品
记者:请介绍一下股改权证的有关情况?
答:据统计,自2005年8月第一只股改权证——宝钢权证在上交所交易至今,沪市宝钢、武钢、招行、南航等17家上市公司,先后在股改中利用权证作为股改对价,相关大股东发行了21只权证产品,并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这些上市公司之所以用权证作为对价,主要是因为其非流通股股东难以用股份或现金等形式支付对价。采用向流通股股东免费派送可上市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等功能的权证,成为此类公司完成股改的一项可行方案。可以说,股改权证丰富了股改对价支付方式,对相关存在特殊情形的上市公司有效破解股改难题,进而推动整个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权证作为股改对价,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依据股改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会议自行协商的结果;股改权证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是权证发行人自行决定的结果。股改权证上市交易中,上交所为其挂牌交易提供服务,并对权证交易依据法律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监督管理。
重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记者:在股改权证制度设计及业务运行中,上交所重点关注什么问题?
答:权证是种高风险的证券衍生品种,作为股改对价的权证又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股改权证制度准备和业务运行中,上交所始终将防范和控制权证市场风险,维护权证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为此,上交所着重开展了如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并建立一系列有效的权证市场风险控制制度,如权证交易风险揭示书签署制度、异常交易账户动态跟踪及限制交易制度、盘中紧急停牌制度、权证创设制度等。二是加强权证交易业务一线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异常交易行为。三是切实采取各种方式,整合市场资源,广泛开展权证投资教育和风险警示。从实践看,尽管少数权证上市交易后出现了较大的价格波动,个别权证还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炒作,但总体而言,上述制度及相关工作措施的实施,对化解市场风险、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