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昨天同时出台新的《股票上市规则》,为境外公司到境内上市预留空间;同时,取消了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一小时例行停牌,并要求长期停牌的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未能复牌的原因。该《上市规则》自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沪深交易所昨天同时出台新的 《股票上市规则》,为境外公司到深交所上市预留空间;同时,取消了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一小时例行停牌,并要求长期停牌的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
该规则将为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大股东及董、监、高管的交易行为规范,将在IPO招股说明书刊登前12个月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股东限售期从三年缩短至一年等。该《上市规则》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大力遏制长期停牌
新的《股票上市规则》和旧的股票上市规则相比,新规则取消了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一小时例行停牌,增加盘中停牌披露,另外大力遏制影响市场效率的长期停牌。
新规则在三个方面有新的制度安排。
首先,禁止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获取上市公司重大信息,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股东短线交易收益的上缴并及时对外披露。
其次,强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遵循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管在持股变动应提前向交易所报备,并要求证券事务代表买卖公司股票也须及时在网站公开披露。
第三,不再以公告的重要性作为判断停牌的依据。取消年度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一小时例行停牌,突出信息披露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股价异动等异常警示性停牌;借鉴海外市场的做法,对于有市场传闻且出现股价异动的情况,将考虑增加盘中停牌,为推出实时披露预留空间;要求长期停牌公司每5个交易日必须披露停牌原因及相应进展情况,遏制影响市场效率的长期停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