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方舟”需要政府“加油”
“石油方舟”需要政府“加油”。措施之一,是政府理顺能源要素价格。对石油公司而言,目前被政府扭曲的能源价格主要是成品油与天然气。如果政府不封死成品油价格的上限,中石油和中石化均是与石油价格正相关的资产。在高油价区间,只要炼油部门不亏损,则公司整体盈利曲线随着石油价格上涨而上升;国内天然气价格水平过低,未来持续大幅提价已成必然。理顺能源要素价格,对中石油与中石化的盈利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措施之二,是降低甚至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从2006年4月起,政府开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为实现价格40美元/桶,60美元/桶以上的边际税率为40%。目前看来,政府未来降低甚至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有其合理性的。
首先,在石油终端价格管制时期,是否应向一体化石油公司按现行税率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值得商榷。作为一体化公司,几乎其所有开采的原油都供给内部炼厂,在下游锁定价格的情况下,利润空间已经锁定,不存在超额利润,因此,终端价格锁定和收取特别权益金是重复管制。
其次,起征点设定过低。2006年初国际油价的平均水平仅为60美元/桶,因此起征点设定为40美元/桶,并在60美元/桶设定40%以上的边际税率,以此来消除上游企业的垄断利润。但仅仅两年之后,油价已经翻番,而且为了增加供给,对大庆等老油田都进行了多次开发,导致中石油开采成本大幅攀升。2005年中石油开采成本为15美元/桶,而2007年全年的平均开采成本为27美元/桶,上涨了80%。在成本已经接近30美元/桶的时代,假设油价为40美元/桶时,上游的毛利率仅为25%,这应不算“暴利”吧?
针对石油的暴利税,在欧美国家普遍在减免或取消,主要是为了鼓励石油公司生产积极性,扩大供给,真正缓解供需矛盾,而不是单纯看重这一部分的税收。少数产油国如委内瑞拉对石油公司征收暴利税,但是其起征点为100美元/桶,而其石油资源丰富、开采成本仅为10美元/桶。相比而言,国内的石油暴利税的税负过重,不利于国家石油公司做大做强,到海内外扩充油气资源,不利于保障国家石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