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舞团》代理权“新结局”九城“一石二鸟”入股G10
第九城市(NCTY,Nasdaq,以下简称“九城”)与韩国游戏开发商T3的“全盘对接”思路,终于浮出水面。
4月23日晚18时,九城发布公告称:将入股韩国游戏开发公司G10。根据双方协议,九城将以约3800万美金现金收购G10少数股份权益,从而成为G10的股东,入股比例未对外披露,有市场传言称略高于10%。
自此,九城失意《劲舞团》一事有了新结局。
知名游戏《劲舞团》为韩方T3所研发,由久游网在国内率先运营成功,但在2007年7月合约接近期满时,因九城横插一脚而差点“花落九城”,并导致久游网上市计划临时搁浅。此后两个月,久游网与T3达成和解,久游网继续代理网游《劲舞团》至2010年,九城由此失意。不过,G10公司为T3最大股东,九城此次入股G10,意味着不仅将通过控制开发商分享《劲舞团》收益,也将进一步实施自身的游戏开发战略。
“4月14日,入股一事便已基本确定。”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此事并非九城一时拍脑袋的决定,而是一个长期规划,是九城在失意《劲舞团》后退而求其次的策略。
“这件事情我确实参与了。”4月26日中午,九城副总裁朴舜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此事的更多内容,抱歉我还不能披露。”此前,正是朴帮助九城拿下了《劲舞团2》。
入股始末
“回顾整件事情必须从去年T3与久游网的‘突然翻脸’说起。”消息人士透露。
由于近两年《劲舞团》在国内运营大获成功,国内游戏运营商对T3升级版《劲舞团2》的争夺异常激烈。2007年5月21日,T3宣布将《劲舞团2》中方独家运营商交由九城,久游网与九城关系也由此僵化。
次日,久游网发表声明称,久游网拥有《劲舞团》中国运营权和商标使用权,其他任何来自韩国的类似产品,未经其许可而随意使用与《劲舞团》有关联的名称,将构成侵权,久游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