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若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及直销专线电话(010-66228800)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代码:530008
简称:建信稳定增利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直销中心
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