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船舶保险需要新出路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 加入时间:2008-5-13 13:29:38
【字体: 【页面调色版


  “尽管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在过去二三十年的使用过程中进行过修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款出台的时代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内船舶保险条款越来越不适应国内航运业和国内船舶保险的发展。”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公司副总经理王成宝于昨日在2007年船舶保险国际研讨会上如是说。

  王成宝认为,需要再进行修改或使用比较规范的国内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以使国内船舶保险的规定、做法与市场通行的做法接轨,为我国国内航运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在上世纪70年代末,从事国内船舶保险人员对国际上船舶保险的通常、成熟做法不熟悉、不了解,受当时国内财产保险条款的影响较大,因此当时的国内财产保险条款的设计制订以防范自然灾害为主。

  王成宝指出:“这就是通常说的以火险为主,主要承保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机器损坏不予负责。受此影响,国内船舶保险也局限在一般的自然灾害,比如火灾、地震、海啸、大风等,保障范围停留在国外船舶保险的发展初期。对于单独海损,船舶保险条款沿用国内财产保险的做法要进行扣减,不适用国际上对船舶保险自动恢复原则。”

  保障有限、难以化解风险是我国目前船舶保险发展速度缓慢的另一表现。“不仅保险标的保障不足,出险后的赔偿责任更加不足。船舶保险条款对保险期限内每次和累计碰撞、触碰责任只负责一个船舶保险金额。对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也不得超过一个船舶保险金额。随着我国沿海内河船舶朝大型化发展,这种保障显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也使操作更加困难,使经营国内外船舶的船公司面临一个船队两种船舶保障的尴尬局面。”王成宝分析认为。

  针对国内众多中、小船公司纷纷被大公司兼并,或归并大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这使得对原来那些国内船舶保险条款的修改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因此,王成宝建议,在修改国内船舶保险条款的同时,制订船舶增值保险条款;对一些专用船舶,因他们的用途、标的、航行范围等与一般货船不同,在参照国外成熟条款的基础上制订游艇船舶保险条款、渔船保险条款,修改、完善现有集装箱保险条款,修改的主要是箱体保险部分,增加的主要是责任保险部分。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 关乎粮食安全 农业保险要“四轮齐转”
下一篇: 上海召开2008年第一季度财险市场分析座谈会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国内新闻

·人民币贬值论战升级 学者博
·13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
·4月CPI小幅反弹 从紧货币政
·货币政策边走边看 准备金率
·CPI结构变化要求严格执行“
·通胀仍在高位出口放缓 数量
·业内人士:存款准备金率未来
·多数机构预测:5月CPI将降至
·解读CPI 透过数字看利益
·CPI、PPI双高的背后:宏观调

国际新闻

·受累次贷危机 实体经济何去
·需求放缓导致国际油价回落
·尼日利亚壳牌石油公司陷入财
·日本破产企业数量连续4个月
·信贷危机未影响英国金融业国
·欧佩克4月原油减产105万桶
·综述:非洲经济的喜与忧
·美消费者信心指数预示今年G

创业人生
·收评:两市震荡企稳 沪指
·营口港整体上市方案初定
·洪都航空猎鹰首飞成功
·伙美国惠而浦 ST科龙淘金
·新洲低价买壳背后:白猫股
·助阵攀钢上市 鞍钢染指西
·苏宁电器三店齐发 剑指皇
·上广电双雄跌停 难堪重组
·广电系上市公司跌停回应重
·大唐移动计划3年后单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