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圈内流动人口可不办暂住证
市委政法委提出,将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实行武汉城市圈内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联网;持有武汉城市圈内任一城市有效暂住证的人员,在武汉登记后可不办理暂住证;开展网络受理审核、异地采集信息、人像介质寄送等服务,方便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环保:
试行节能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武汉市环保局表示,将试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循环经济实验区内企业间能源共建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施增值税优惠;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
国税:
推行费税改革,征收环境税
市国税局提倡通过费税改革保护环境,即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噪音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税,环境税的税目可包括大气污染税、噪音税、生态补偿税、水污染税、垃圾污染税等。
另外,建议实行车辆、交通费税改革,逐步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待条件成熟后再与燃油税开征一起进行配套改革。
城管:
兴建餐厨、建筑垃圾处理场
市城管局指出,全市有望在2010年前后建成7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届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95%以上。同时,将融资兴建餐厨垃圾处理场,试运行建筑垃圾处理场,逐步建成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为主,处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和粪便、医疗垃圾等为辅的多元化垃圾处理系统。
国土房产:
圈内土地实行总体规划
市国土房产局提出,将采用“全域武汉”的理念,实行区域内土地集中征收和农用地集中转用。即在城市圈范围内,根据城市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利用计划,综合考虑各地的产业布局、用地需求和整体开发利用时序,编制实施统一的区域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直接对集中发展区块分配指标,统筹安排圈内的建设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