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日前正式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显示,深圳市2009年计划建设各类住房12.44万套,总建筑面积981.9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3.38万套,建筑面积171.9万平方米。
新建商品住房9万套
该年度计划提出,明年深圳市计划建设商品住房9.06万套,建筑面积810万平方米,其中,新供应住房用地建设商品住房3.19万套,建筑面积285.5万平方米;存量用地建设商品住房2.42万套,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商品住房3.45万套,建筑面积308.5万平方米。
同时,明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3.38万套,建筑面积171.9万平方米。该年度计划提出,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直接建设为主。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计划政府直接安排建设0.9万套,企业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参与建设0.15万套,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的比例配套建设0.07万套,旧城旧区旧村改造建设0.25万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0.36万套,利用符合规划调整原则的待建土地建设0.9万套,其它方式筹集0.17万套。
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
在土地供应方面,明年深圳市计划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31平方公里,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2.01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用地为0.3平方公里。在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新供应用地1.11平方公里,存量用地0.9平方公里。其中1.41平方公里用于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保障性住房用地将主要安排在轨道沿线地区和重点产业园区等居住需求集中地区。在区域安排方面,特区内供应0.07平方公里,宝安区0.07平方公里,龙岗区0.1平方公里,光明新区0.06平方公里。
该年度计划提出,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其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加大旧城旧村改造力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落实土地年度出让计划,保证普通住房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