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在计划中,上海市房地局明确了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的指导思想,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占到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
保障成重点
在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中,住房保障成为重头戏。2009年上海住房建设的目标是:住房建设施工面积6300万平方米。其中,当年新开工住房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在当年新开工面积中,新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400万平方米,二者合计约占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
供应总量和结构方面,2009年竣工住房面积2200万平方米,在建及新开工住房(含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预计可达到预售标准的面积约2400万平方米。同时,根据《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2009年将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2万户,累计受益家庭达到7万户。为此,要通过将一部分配套商品房转化为廉租房源,并收购部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房改售后房和公有住房,筹措一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扩大实物配租比例。土地供应方面,2009年住宅用地供应约1000-1200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不低于25%。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布上,计划要求,将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安排供地,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沿线、中环线和外环线附近建设。另外,结合中心城区产业调整、工厂置换来安排一定量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
强化落实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比重的同时,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还就落实这些政策制定了明确措施。
计划明确,在土地供应方面,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在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方面,明确要通过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集中建设主要在一个建设项目中通过土地划拨方式,全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配建主要是在本市新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根据本市不同区域,按一定比例建造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