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丰台区建委获悉,从4月2日开始,丰台区首批通过区级审核窗口复审的199户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在丰台区建委网站、丰台区保障性住房审核窗口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居民登录丰台区建委网站或到区住保审核窗口,都可查看119个经适房户的家庭情况。在公示期内,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可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丰台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投诉。同时,市民如发现工作人员在公示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也可向丰台区监察局举报投诉。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居民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丰台区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者和投诉者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