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国房地产市场是涨还是跌的争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有观点认为,房价将出现“拐点”;有观点称,深圳等部分城市房价下跌不具有代表性,房价将不会停止上涨的步伐。
而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现实是,除了京、沪等超大城市房屋均价继续保持坚挺外,更多城市的房价开始出现下降,全国房屋交易普遍萎缩是不争的事实。
据最新报道,有些地方政府开始坐不住了。石家庄市房管局宣布自5月4日开始,将“普通住宅”界定标准上调1300至2000元/平方米,最高“普通住宅”价格调整至6600元/平方米。而沈阳市也几乎在同一时间里实施了新的67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现在的问题是,在房地产市场似乎进入调整期时,政府是否要“救市”?
“救市”是近年来一个非常时髦的经济名词。所谓“救市”,是指政府通过政策、法令等行政手段或者动用金融杠杆等来干预相关市场的行为。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为了降低近年来出现的次贷危机影响,多次运用向金融机构注资,降低基础利率等办法提振市场信心就是一种典型的“救市”行为。
而对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应不应该“救市”?怎样“救市”?则需要正确的认识。
正确调控市场 不能单纯“救市”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准金融市场”。如果任由房地产业自身过快发展,无疑将破坏我国经济发展结构,助长投资冲动,带动物价上涨,甚至引发通货膨胀等重大经济问题。因此,我国政府近年来不断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加大了调控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去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意在鼓励自住需求,打击投资需求。但是从目前的现实看,这些措施的作用明显偏弱。历史经验证明,如果政府仅仅通过一些行政法规规定市场价格,往往只能在短期内起作用,从市场长期发展看则百害而无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