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无理由退房”不过是开发公司的一种营销手段,是一场“忽悠”。
观点地产网讯:面对楼市的持续低迷,近日,南京、常州的开发商相继推出“无理由退房”活动,甚至承诺“3年后退房时可获24%的高额利润”、“房价下跌可获差额补偿或全额补息退房”。
该计划刺激了低迷的市场,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却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质疑。业内人士认为,“无理由退房”不过是开发公司的一种营销手段,是一场“忽悠”。
但有关人士也表示,即使3年后退房,购房者仍需承担总房款5.5%的营业税和1%的个税,同时还需承担3年期间银行利息,开发商或许并不吃亏。
“这是对房市的一种信心,也是企业的责任感的体现”,一家房产公司的销售负责人面对质疑这样回应。